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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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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职责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年11月17日 00:40

1、在实验室管理处处长的领导下,按照实验室管理处职能要求,协助处长做好各项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开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实验室环境及安全管理制度起草、修订并检查、督促和落实;  

4、协助处长组织领导实验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活动,提高全处人员的全面素质;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 处 长:刘洪军  

办公地点:校本部3号楼116  

联系电话:0931297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