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兰理工综治办发字[2014]第01号文件并结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寒假前实验室管理处将安排对各学院实验室化学废液进行集中处置,请各学院认真统计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申报(申报表详见实管处网站),到时未申报或处置时超量的,由各学院自己负责。
具体处置日期另行公布,保卫处、实管处将联合对校内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