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规定,每年应进行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为做好今年的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在学校建立帐卡,并使用一年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含2万)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从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五大项考核。具体内容详见《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附件1),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即所填数据是从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2万元(含2万)-10万元(不含10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兰州理工大学主要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表》,10万元及其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兰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10万元及其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填报《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单价在10一20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填报《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学院存档,凡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贵重仪器设备填报《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报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
(二)考核程序:
1.5月-8月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好各种原始材料和使用记录,根据原始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
2.9月15日前仪器设备所在学院组织人员对所填数据进行核对、审查。
3.9月20日前各学院负责人将审查后的《兰州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
4.9月21日-10月15日学校组织抽查,现场核对各种原始资料,并计算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