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17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省级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各项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文件兰理工发〔201834号《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实管处决定开展开学暨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整改

各学院在学校开学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各学院重点自查开学主题教育、教学工作是否正常展开;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

各学院重点自查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执行落实到位;学校开学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完好。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安全大检查的指导、督查、整改工作。

二、开学及安全专项检查

36日上午,实管处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安全专项集中检查,实地了解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领导:李仁年副校长

责任部门:实验室管理处

检查组成员: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专家等。

检查内容:

实验室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有毒化学药品是否实行专人管理,存放地点是否安全,是否定期实行检查,是否有使用登记情况。是否构建安全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并落实,是否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场所:两校区各实验室。

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计划安排要落实到人,检查督促要落实到终端末梢,认真做好排查隐患登记,开列整改清单和台账。

2.各检查组按照“全面检查、彻底整改”的要求,深查细查,既要听取各单位的自查汇报,查阅自查问题登记表,又要深入实际,走到、问到,看到、查到。要做好检查记录和情况汇总,开列查找隐患清单和问题台账(清单),提交有情况、有分析、有整改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

3.各学院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兰州理工大学实管处

               20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