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关学院:
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七里河环保局《关于印发七里河区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甘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印发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模板内容的第一部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产废单位须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现就我校产废单位实验室(学院)制作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实验室信息公示栏由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制作。
2、产废实验室(学院)提供公示栏公示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为:实验室产废种类、危险废物特性、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体系等。
4、公示内容须在寒假开学前提交。
5、公示栏参考模板附后。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