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仁年副校长讲话

会议现场
2017年6月9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李仁年副校长主持,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保卫处负责人和实管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保卫处负责人传达了关于“安全生产陇上行” 、“安全校园行”以及“电器火灾综合治理”等有关文件精神。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了甘肃省政府、甘肃省教育厅、兰州市等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布置了《兰州理工大学危险化品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兰州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平台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集中收集统一处置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预案》等制度文件进行了解读。会议还就继续推进实验室建设项目、加快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以及2017年审核评估中实验室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李仁年副校长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二要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三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精细化原则,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动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控,不断完善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实验项目要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明确标识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四要大力推进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要以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继续推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要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五要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综合治理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兰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要加强对实验室所有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摸排和全过程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应数据库,逐步建立施行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六要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学校已制定并发布了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尽快制定学院应急预案和实验室应急预案,落实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逐级报备制度,加强自上而下的各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意识,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实验室发生事故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做好信息及时报送,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李副校长强调,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一定要保证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物资保障,确保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一定要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全校统一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一定要坚持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十大机制”(即:责任制、轮训制、准入制、评价制、预警制、管控制、联动制、通报制、处罚制、考核制),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十大机制”有效管控实验室安全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危险化品专项治理和安全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