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实验室

检查实验记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7月12日,保卫处与实验室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对暑假前各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联合检查组分两个检查工作小组,分别对两个校区各学院相关实验室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自查台帐、自检记录和查看现场状况、访谈现场师生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学院集中开展实验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自检记录等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但个别实验室依然存在危化品管理不严格,废液处理不及时,自查台账不完善,自检记录不完备,实验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违规行为,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违规行为经济处罚暂行办法》进行了相应处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讨论了解决方案,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各实验室按照安全规范即时处理、限期整改。
学校要求各学院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评价制、准入制、通报制、预警制、联动制、管控制、处罚制”的八项机制 ,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实验室安全“无隐患,零事故”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