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安〔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并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兰理发[2013]173号)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兰理工实字第01号)安排,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扎实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相关学院应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建帐登记,建立和完善学院危险化学品购置、存储、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此项工作须十月底完成,其中对剧毒化学品清查登记报保卫处和实管处备案。
2、化工学院搬迁后要组织对原实验室清扫和彻底检查遗弃的危险化学品。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剧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3:剧毒化学品淸查登记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10月11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兰州理工大学各类剧毒化学品清查登记表